崇达技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3-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崇达技术
使用自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债 80,000.00 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 8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848 万元的余
额 79,152 万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 77446983945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48290003 号《验证报告》。上
述款项均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万元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
1 41,785.09 26,984.00
及研发中心 板有限公司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
2 20,000.00 20,000.00
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
3 21,939.11 20,000.00
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公司
合计 95,724.20 78,984.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购买 购买理财 理财金额 产品 购买 年化收 收益
理财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主体 银行 (万元) 类型 天数 益率 (万元)
中银保本理 3000 2018-9-29 96 2019-1-3 3.45% 27.22
保证
深圳 中国银行 财-人民币按 4000 2018-10-22 93 2019-1-23 3.35% 34.14
收益
崇达 西丽支行 期开放 4000
型 2018-12-29 65 2019-3-4 3.20% 22.79
[CNYAQKF]
保本
工银理财保
江门 工商银行 浮动
本型“随心 2018-11-24 37 2018-12-31 3.10% 9.43
崇达 福永支行 3,000 收益
E”(定向)
型
农行大连 保本
8000 2018-11-24 62 2019-1-25 3.05% 41.45
大连 经济技术 “金钥匙本 保证
崇达 开发区支 利丰” 收益
4000 2018-12-18 62 2019-2-18 3.05% 20.72
行 型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61,526,457.03 元人民币。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3、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的存款余额为 22,059,573.32 元,扣除尚未付的发行费用 1,106,400.00 元,加上
购买理财产品 260,000,000.00 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9,000,000.00 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79,953,173.32 元。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其中 1 亿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 亿元为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媒
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4)。
2、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将已使用的 2.4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0.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99 亿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提前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
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
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若公司使用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
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305 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与保障措施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
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
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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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欢 刘能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