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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020-09-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文核准,崇达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发行人”、“股份公司”或“公司”)
1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募集说
明书。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手续。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崇达
技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认为崇达技术申请其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推荐崇达技术可
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tak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     002815
法定代表人:   姜雪飞
董事会秘书:   余忠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住所:
               栋 C 单元 207(办公场所)


                                     1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办公地址:
                  栋 C 单元 207
邮政编码:        518107
电话号码:        0755-26055208
传真号码:        0755-2606869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untakpcb.com/
电子信箱:        zqb@suntakpcb.com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其股本结构

       1、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整体变更情况
    1995 年 5 月 4 日,发行人前身崇达有限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 万
元。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崇达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崇达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201,951,635.76 元中的 112,500,000 元折合股
本 112,500,000 股,余额 89,451,635.76 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比例为 1:0.5571,
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26 日,崇达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11,25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中的 15,805 万元和资本公积中的 8,945 万元(合计 24,750 万元)转增股本,
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36,000 万元,总股本变为 36,000 万股。

       2、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884,026,738 股,股本结构如下
所示: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60,128,337              52.05%
其他内资持股                                  459,871,625              52.02%
其中:其他境内自然人持股                      459,871,625              52.02%
外资持股合计                                     256,712                0.03%
其中:境外自然人持股                             256,712                0.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3,898,401              47.95%


                                        2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423,898,401                         47.95%
三、总计                                          884,026,738                        100.00%

    (三)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产品类型覆盖双
面板、高多层板、HDI 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
板、高频板等,可一站式满足客户对印制电路板的需求。

    (四)发行人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98 号)、《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0〕7-541 号)。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
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
引自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20 年 1-6 月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5,991,699,874.79     5,377,956,227.73   4,959,588,267.56   4,943,075,389.96
负债合计           2,087,420,144.88     1,486,905,677.89   2,053,206,536.76   2,418,242,107.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04,279,729.91     3,891,050,549.84   2,906,381,730.80   2,524,833,282.30
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     3,881,197,861.29     3,866,155,443.24   2,906,381,730.80   2,524,833,282.30
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167,554,977.68     3,727,450,770.41   3,656,090,736.88   3,102,644,639.42
营业利润               292,797,391.85    591,037,768.54     665,160,592.41     518,273,305.97
利润总额               292,719,333.13    590,380,089.93     664,152,933.76     514,229,832.04
净利润                 267,868,777.74    525,895,898.11     560,569,557.30     443,903,084.29
其中:归属于母         269,682,015.72    526,048,757.38     560,569,557.30     443,903,084.29

                                              3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244,914,257.37       497,366,341.58     536,405,511.37       434,562,126.65
  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7,791,019.06        787,453,828.98      937,752,311.00      717,718,817.1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7,113,562.67        -929,608,526.99 -1,090,496,150.32      -355,312,581.54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4,653,412.85        -167,366,872.45    -713,471,652.55      891,265,648.61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93,171,902.33        -305,504,322.94    -860,380,016.58 1,240,576,471.13
  增加额

       (五)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6             1.50              1.53            1.42
速动比率(倍)                                0.99             1.22              1.27            1.2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4.84%             27.65%          41.40%           48.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73%             26.51%          35.31%           35.7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5             5.05              5.35            5.32
存货周转率(次)                              3.74             7.21              7.24            7.40
每股净资产(元)                              4.42             4.40              3.50            6.1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42             0.89              1.13            1.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35              -1.04           3.03

       二、本次申请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发行证券的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1,400.00 万张
  证券面值                  100 元/张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0 万元
  债券期限                  6年


                                                 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发行方式
                      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1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 11,880,83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86%;优先
                      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发行的崇达转 2 为 2,119,16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14%;网上最终缴款认购 2,087,057 张,
配售比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91%,社会公众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
                      合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数量为 32,108 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
                      总量的 0.23%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合规性的说明

       (一)本次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本次发行上市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上市公司已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2、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文核
准。

    3、发行人本次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核准。

       (二)本次上市的主体资格

    1、发行人系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
具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主体资格。

    2、依据经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
中信建投证券适当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5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2、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3、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风险因素的说明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PCB 行业作为电子元器件基础行业,受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
影响较大。2008 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PCB 行业总产值由 2008 年的 482 亿美元
下降至 2009 年的 412 亿美元,下降比例为 14.52%。

    根据 Prismark 的相关数据,2010 年随着各国纷纷出台政策和措施刺激经济
发展,全球经济有所好转,PCB 的增长率为 27.22%;2011 年-2012 年,全球 GDP
增速放缓,PCB 市场也随之进入了调整期,全球 PCB 行业总产值的增长率分别
为 5.65%、-0.67%;2013-2014 年全球 PCB 行业总产值有所恢复,增长率分别为
2.02%、2.29%;2015 年全球经济形势不佳,导致全球 PCB 行业总产值较 2014
年下降 3.68%。在需求疲弱、价格侵蚀、技术颠覆、突发性原材料供应紧张的背
景下,2016 年各全球 PCB 产值达 542.07 亿美元,比 2015 年下降了 2.02%。得
益于数字货币等新下游领域强力拉动,2017 年 PCB 行业结束连续两年下滑态势,
全球 PCB 市场规模同比增长 8.55%,达到 588.43 亿美元。受贸易战、英国脱欧
等地缘政治因素影响,2019 年全球 PCB 市场规模同比下降 1.74%,但未来五年
仍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预计 2024 年 PCB 市场规模将达 758.46 亿美元。虽
然行业整体向好,但是受宏观经济影响和风险事件造成的不确定性仍然需要关
注。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呈现客户数量多、客户和订单较为分散
的特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宏观经济对公司的影响。但是,目前全球经济
回升基础仍不稳固,若金融危机再次发生或经济回升速度减慢,仍有可能引致下
游行业需求萎缩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约占 70%以上;其中,主要原
                                     6
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和氰化金钾,受铜价、石油和黄金的价
格影响较大。报告期内,由于铜价、石油和黄金价格的波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
成本随之波动。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
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销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
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0%左右,且主要以美元
结算,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分
别为 2,443.91 万元、-1,403.86 万元、-783.10 万元和-940.1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4.75%、-2.11%、-1.33%和-3.21%。

    若人民币升值,公司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可能被削弱,导致公司产
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下降,同时对国外销售收入将产生汇兑损失。当前人民币国际
化后将加大与美元汇率的波动性,由此将加大公司产品定价预期管理难度,可能
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印制电路板为我国鼓励发展的行业,公司印制电路板产品的出口业务享受
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出口退税率为 17%、
16%、13%。在公司目前的销售结构下,如果国家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虽然已具备符合公司现有生产系统的管理技术和
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纷繁多样的需求,并作出及时、快速响应,但随着公司生产
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技术的提高、工艺流程的日趋复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
管理方式上及时创新,以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可能导致交货期延长、
竞争力削弱、客户流失等风险。

    (六)市场竞争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7
    PCB 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各类规模的生产企业众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
市场集中度较低。据 Prismark 的统计,2019 年全球产值最大的 PCB 制造商 Zhen
Ding(臻鼎)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仅为 6.34%。目前,全世界约有近 3,000 家 PCB
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欧洲、韩国、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PCB
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具有明显的先发
优势,但受人力成本过高等因素影响,国外印制电路板生产厂商仍保持向中国大
陆转移的趋势,未来印制电路板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如若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以
及产品质量不能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 70%左右,公司出口产
品主要销往亚洲、欧洲、美国等国家或地区,2018 年以来美国多次宣布对我国
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虽然公司直接对美国出口收入金额较低,呈下降趋势;且中
美两国政府一直保持谈判磋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摩擦的影响,但如果未来
中美贸易关系进一步恶化、贸易争端进一步升级、加征关税税率进一步提高,将
增加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损害国际贸易正常经济秩序,公司将面
临外销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含关税的购买价格进一步上涨、毛利下降的风险,从而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
形势、市场供求、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
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未来不排除受
资金筹措、材料及设备供应延迟,市场需求变动或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的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可能延迟,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投产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

                                    8
折旧约 8,400 万元。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密的市场调研和论
证,但如果募投项目市场拓展不足,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同时,无法实现预期
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近年来,在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浪潮的推动下,印制电路板行业市场份额逐
步向龙头企业集中,同行业上市公司积极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产能,以积累
竞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筑高行业门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
公司的产能将得到一定幅度提升,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出现市场
开拓滞后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
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4、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
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
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
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
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5、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项目
投资金额较大,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建成后募投项目产能亦存在逐步释放的过程,因此存
在需持续大额资金投入、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9
    姜雪飞、朱雪花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际控
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62.56%的股份。股权的相对集中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力,姜雪飞、朱雪花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在股东大会上行使
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作出有
利于实际控制人但却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对公司发展不利的决策,可能会给公司
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控股型公司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具体负责生产,母公司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控制
与管理。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质量控制、安全
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人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公司仍存在对子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
风险。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
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
等均受公司控制,且其章程中均规定,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实现分
配利润的 30%,但若未来各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公司分配利润,将对公司
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十)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偿还风险

    由于可转债具有债券性质,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无法偿还的风
险。

       2、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
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


                                     10
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
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
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予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
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
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
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
受损失。

    4、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
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
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
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
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5、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此期间相关的投资尚未产生
收益。本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
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
风险。

    6、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11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
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
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
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
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
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
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7、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
避免和减少损失。

    8、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
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
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9、流动性风险



                                  12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上
市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且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审核,发
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
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
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能够随时且足额
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人在购买本次可转债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交易而
无法出售,或由于债券上市交易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
出售的流动性风险。

    10、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
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
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11、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证鹏元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
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
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
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 年 1 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
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生
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新冠疫情”在国内已
基本得到控制,但如果疫情在境外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全球宏观经济产
生冲击,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租赁物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风险

                                  13
    发行人及附属子公司在深圳租赁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
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未来随着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范围进程的不断加快或
土地用地总体规划的变更,该等租赁物业存在面临拆迁的可能,进而发行人在深
圳市的生产经营基地存在潜在的搬迁风险。但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期间内可以稳定
地租用该等房产,且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用时,实际控制人将承担
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因此,发行人上述未办理产权证租赁物业不会对发行
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部分商标可能被裁定无效的风险

    发行人已注册登记的商标中,部分涉及诉讼或潜在诉讼等相关争议事项,存
在被裁定无效的风险。但由于印制电路板并非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发行人未
在对外销售的商品上直接使用上述商标,且发行人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大多使用
更加具有显著性的组合性商标,上述商标被裁定无效,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五、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存在互相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形;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针对本次公开发行事宜,保荐机构承诺:

                                  14
    1、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发行可
转债,并据此出具上市保荐书。

    2、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
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七、本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15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持续督导事项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执行有
资源的制度                         关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的规定,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利益的内控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的制度,并对重大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的程序,持续关注发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并对担保的合规性发表独立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八、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彭欢、李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栋 22 层

       邮编:518038

       电话:0755-23953869

       传真:0755-2395385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6
    无。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推荐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1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元德江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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