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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0-09-25  

                        股票简称: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002815             公告编号:2020-072




                                         .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 单元 207)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发行人”、“公司”或“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0 年 9 月 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崇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2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崇达转 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3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9 月 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6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
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
级为“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
进行跟踪评级。




                                      3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1,4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4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86 号”文同意,公司 1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崇达转 2”,债
券代码“128131”。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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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ntak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002815
    股本总额:882,546,777元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董事会秘书:余忠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
单元207(办公场所)
    邮政编码:518107
    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takpcb.com/
    电子信箱:zqb@suntakpcb.com
    电话号码:0755-26055208
    传真号码:0755-26068695
    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
板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按深
贸管登证字第2003-703号办理);线路板研发和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设计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及其他限制项目)。(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及整体变更情况
    1995 年 5 月 4 日,发行人前身崇达有限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 万
元。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崇达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崇达有限以截至 2010


                                       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201,951,635.76 元中的 112,500,000 元折合股
本 112,500,000 股,余额 89,451,635.76 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比例为 1:0.5571,
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26 日,崇达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11,25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中的 15,805 万元和资本公积中的 8,945 万元(合计 24,750 万元)转增股本,
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36,000 万元,总股本变为 36,000 万股。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姜雪飞                      77,688,300           69.0564
  2                   朱雪花                       8,632,100            7.6730
  3                  汇投控股                      5,356,000            4.7609
  4                  同威创业                      5,356,000            4.7609
  5                   姜曙光                       4,614,400            4.1017
  6                  超淦贸易                      3,213,800            2.8567
  7                   彭卫红                       2,050,700            1.8228
  8                    邓峻                        1,538,000            1.3671
  9                    余忠                        1,538,000            1.3671
 10                    袁进                         512,700             0.4557
 11                   彭建均                        512,700             0.4557
 12                   张庭主                        153,900             0.1368
 13                   严安辉                        153,900             0.1368
 14                    杨林                         153,900             0.1368
 15                   白会斌                        153,900             0.1368
 16                   汪广明                        153,900             0.1368
 17                   刘保海                        153,900             0.1368
 18                   王俊浩                        153,900             0.1368
 19                   尹建华                        102,500             0.0911
 20                   赵金秋                        102,500             0.0911
 21                    谢华                         102,500             0.0911
 22                   王剑峰                        102,500             0.0911



                                      6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12,500,000              100.00


    2、发行人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 号)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91 号)同意,
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002815”,本次公开发行的 5,000 万股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起上
市交易,发行价格为 16.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1,550.00 万元。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发行人上市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000               87.80%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360,000,000               87.8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4,562,560               10.87%
          境内自然人持股                         315,437,440               76.93%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12.20%
    1、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12.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410,000,000               100.00%


    3、发行人上市后历次股本变更情况


                                     7
    (1)2018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 820,000,000 股

    经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5.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21,400,000 元(含税),转增 410,000,000 股。该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已于 2018 年 4 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20,000,000 股。

    (2)2018 年 5 月,实施限制股票股权激励,总股本增至 829,754,000 股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3 日,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820,000,000 股增加至 829,754,000 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对发行人截
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3)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3 月,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至 831,254,738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崇达转债”),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 亿元,期限 6 年。“崇达转债”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8 年 6 月 21 日,“崇达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
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因“崇达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829,754,000 股增
加至 831,254,738 股。

    (4)2019 年 3 月,授予预留限制股票股权,总股本增至 833,297,738 股


                                     8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
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决定以 2019 年 2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3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2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 20.3 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合计授予了 204.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831,254,738 股增加至 833,297,738 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对发行人截
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
报告》。

    (5)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至 834,530,580 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截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因“崇达转债”
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833,297,738 股增加至 834,530,580 股。

    (6)2019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至 833,537,352 股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存在离职、公司业绩及
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计 993,228 股。2019 年 8 月 23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
总股本由 834,530,580 股减少至 833,537,352 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9
     (7)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至 884,660,738
股

     2019 年 9 月 9 日,“崇达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崇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崇
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崇达转债”,2019 年 10 月 24 日,“崇达转债”停止转股。前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后,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因“崇达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
由 833,537,352 股增加至 884,660,738 股。

     (8)2019 年 12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至 884,026,738 股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存在离职等不符合激励的
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634,000 股。2019 年 12 月 25 日,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884,660,738 股减少至
884,026,738 股。

     (9)2020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至 882,546,777 股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
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479,961 股。
2020 年 7 月 22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884,026,738 股减少至 882,546,777 股。




                                        10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类型
覆盖双面板、高多层板、HDI 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
铝基板、高频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仪器、安防电子
和航空航天等高科技工业领域。公司通过先进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在满足客户多
样化需求、快速交货需求方面,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柔性生产模式及服务模式。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管理优势

    发行人通过与 IBM、ORACLE 的合作,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 ERP 系统和
智能的柔性生产线,加上智能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生产流程
的优化与自动化,公司逐渐成功转型智能制造,公司全员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净
利润、人均薪酬福利均处于国内 PCB 行业前列,人均销售收入保持了逐年增长
的良好趋势。

    发行人通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具备了合理安排生产系统、使公司的生产系统
能够对客户纷繁多样的需求作出及时、快速反应的管理技术和能力,如:利用先
进的 ERP 系统,结合条码管理技术,通过制定生产 WIP 表(生产流程排划表)
和 LOT 卡(产品生产批量管制卡),安排各种产品有序进线生产,保证繁多品种
的排线生产;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让生产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 2~3 个相连工序
的生产操作技术,便于方便机动调节人员配置,保证生产的衔接顺畅;通过对关
键工序的集中质量控制并配合 PQA(制程品质稽核),做好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
引进设备监控软件提高设备利用率等。

    2、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

    发行人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积累起庞大的工程技术数据库,以满足不
同层次、不同品种的客户需求。在全面发展技术的同时,发行人在许多单项领域
也取得了突破,取得了大量的 PCB 相关的专利技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获得的专利共有 283 项,软件著作权 26 项,有效


                                   11
体现公司技术水平。同时,公司也在积极与华中科技大学等院校开辟新型 PCB
行业产学研合作,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和创新性研发机制。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崇达、大连崇达、江门崇达、大连电子均为高新技术
企业,深圳崇达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崇达技术中心被认
定为深圳市市级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类),大连崇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辽宁
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门崇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智能工控印制电路板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崇达实验室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
CNAS 证书和 NADCAP 认证(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和国防合同方授信项目)。此外,
深圳崇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二十届中国
专利奖优秀奖等荣誉;江门崇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江门)工业
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江门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荣
誉;大连崇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辽宁省专利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三
等奖誉。

    3、设备优势

    先进的设备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发行人拥有先进的 PCB 生产
设备,主要包括全自动曝光机、真空热压机、AOI 测试机、激光钻孔机、真空蚀
刻机、LDI(激光直接成像技术)、字符打印机、静电喷涂机、两头钻机、两头
锣机、飞针测试机等。先进的专业化设备保障了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

    4、客户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 PCB 行业的领先者,深耕 PCB 行业二十余年,公司以快速响
应、品质可靠、价格合理等综合优势,与 PCB 行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
作关系;与此同时,凭借着专业的市场定位以及多年技术与经验的沉淀形成了独
特、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在 PCB 产业转移的背景下,
公司成功开拓了海外市场,海外行业内知名客户群不断丰富,公司近年来,海外
销售比例一直在 70%左右。

    整体而言,受益于通信领域、医疗仪器、工业控制、安防电子等下游行业的
迅猛发展,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公司客户优势愈发凸显,逐渐积累了质量


                                  12
优良、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客户群。公司客户储备数量超过 1,000 家,分布于全球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和知名上市公司,且新行业、新客
户的开发能力较强。广泛的客户数量及高品质的客户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市场基础,可以顺利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




                                  13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
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11,880,835 张,即 118,808.35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86%。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11,880,83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86%;优先配售后的
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发行的崇达转 2 为 2,119,16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14%;网上最终缴款认购 2,087,057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91%,社会公众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数量为 32,108 张,占本次可
转债发行总量的 0.23%。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1       姜雪飞                                    7,896,946           56.41%
 2       朱雪花                                     876,358             6.26%


                                      14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3      姜曙光                                        401,515             2.87%
 4      深圳市超淦贸易有限公司                        225,000             1.61%
 5      彭卫红                                        156,071             1.11%
 6      余忠                                          117,107             0.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5G 通
 7                                                    102,742             0.73%
        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王立新                                         84,542             0.60%
 9      朱岳海                                         45,860             0.33%
 10     何亚平                                         38,100             0.27%
                          合计                       9,944,241           71.03%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642.14 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1,400.00
律师费用                                                                    49.06
审计及验资费                                                                47.17
资信评级费                                                                  23.58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                                                         107.55
发行登记费用                                                                13.21
摇号公证费                                                                      0.44
其他费用-材料制作费                                                             1.13
                   合计                                                   1,642.14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40.000.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1,880,83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86%;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
数量为 83,670,120,310 张,网上中签率为 0.0025327560%,网上最终配售数量
2,087,057 张,即 208,705,700.00 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14.91%。主承销
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32,108 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23%。




                                        15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余额
 1,386,000,000.00 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汇入公司指
 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账号见第六节)。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合 计 2,421,350.06 元 ( 不 含 税 金 额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83,578,649.9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已进行了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 号验证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经办人员:余忠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 单元 207(办公场所)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传     真:0755-2606869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彭欢、李波
    项目协办人:元德江
    经办人员:陆楠、俞鹏、丁潮钦、刘能清、尚承阳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栋 22 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     真:0755-2395385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6
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经办律师:郭晓丹、周江昊、黄超颖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    真:010-65681838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经办会计师:谢军、刘恺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经办人员:刘诗华、刘惠琼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    真: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8666149
(七)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收款帐号:0114020104040000065




                                17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    真:0755-21899000




                              18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87 号文)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1,400.00 万张。

        5、上市规模: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578,649.94
    元1。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40,000.00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及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
    1                                                               136,641.51           100,000.00
         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6,641.51           140,000.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
    此募集资金净额为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000.00 元减去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6,421,350.06 元而得。

                                                  19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6927400422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49774001745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 140,000.00 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9
月 6 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20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9 月 7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6 日。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
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9.5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22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公司拟行使赎回权时,需将行使赎回权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但
公司章程或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除外。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将在满足赎回条
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赎回公告将载明赎回的条件、程序、


                                  23
价格、付款方法、起止时间等内容。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24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有当期股利,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崇达转 2 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25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崇达转 2 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崇达技术”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863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认购单位。

    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崇达发债”,
申购代码为“072815”。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
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
的申购无效。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26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崇达转 2 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崇达技术”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863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认购单位。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4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
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
 1                                                136,641.51        100,000.00
        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6,641.51        14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
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
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7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开发行崇达转债 8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 万元,
期限 6 年。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崇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9 年 9 月 9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崇达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崇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未转股的崇达转债。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赎回尚未转股的 47,196 张可
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崇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AA”
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28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 AA 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
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
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26             1.50           1.53           1.42
速动比率(倍)                  0.99             1.22           1.27           1.24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84%           27.65%         41.40%         48.92%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3,146.71         89,896.22      95,386.18      74,638.71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2.97            14.78          12.35          17.88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6,779.10         78,745.38      93,775.23      71,771.88
(万元)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资本化转出数+
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92%、41.40%、27.65%和 34.84%,
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可转换债
券是公司业务扩张的重要融资渠道,因此公司保持了一定水平的资产负债率。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18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9 年度公司可转换
债券合计转股 77,281.23 万元(7,728,123 张)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42 倍、1.53 倍、1.50 倍和 1.26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4 倍、1.27 倍、1.22 倍和 0.99 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
基本平稳,保持在合理水平,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2019 年末,公司流动

                                       29
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5,677.61
万元。
    (2)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及盈利能力为公司还本付息提供了良好的
保障

    得益于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
持相对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4,638.71 万元、
95,386.18 万元、89,896.22 万元和 43,146.71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88 倍、
12.35 倍、14.78 倍和 42.97 倍,为借款的到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效的利润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1,771.88 万元、
93,775.23 万元、78,745.38 万元和 36,779.10 万元,累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流入金额 281,071.60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179,823.7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 101,247.87 万元,累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
是净利润的 1.56 倍,说明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良好,回款能力较强,现金流量充
足,为借款的到期还本付息提供了良好的现金保障。

    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充裕,从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来看,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来保证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偿
付。从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继
续增长。稳健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保证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30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对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0〕7-98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541 号),
  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6.82%            0.3051            0.30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9 年度                    16.53%           0.6289            0.6289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0.99%           0.6792            0.6792
                       2017 年度                    20.26%           0.5413            0.5413
                       2020 年 1-6 月               6.19%            0.2770            0.27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15.63%           0.5946            0.5946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0.06%           0.6490            0.6490
                       2017 年度                    19.84%           0.5300            0.5300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26             1.50                1.53           1.42
速动比率(倍)                          0.99             1.22                1.27           1.2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4.84%             27.65%          41.40%            48.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73%             26.51%          35.31%            35.7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5             5.05                5.35           5.32


                                               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存货周转率(次)                     3.74                 7.21              7.24                  7.40
每股净资产(元)                     4.42                 4.40              3.50                  6.1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42                 0.89              1.13                  1.75
(元)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1.06           -469.02        -588.65         -95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091.51         2,762.58        2,040.90        1,754.00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              304.28          45.4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241.75       1,055.02        1,431.69         671.88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6.63         -65.77        -100.77         -415.73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29.83          62.02           43.94
  损益项目
                 小计                   2,949.85         3,358.04        2,845.20        1,096.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4.86         475.85         366.77          162.32



                                              32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22        13.95               -               -
            合计                       2,476.78     2,868.24     2,478.43          934.10
    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数据引自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崇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0〕7-650 号)。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9.54 元/股计算(不考虑
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140,0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7,164.79 万股。




                                           33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5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36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彭欢、李波

    项目协办人:元德江

    经办人员:陆楠、俞鹏、丁潮钦、刘能清、尚承阳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栋 22 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    真:0755-2395385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崇达技术申请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崇达技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崇达技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7
(此页无正文,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
(此页无正文,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