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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6-03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911,1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24,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1,087,100 股),涉及激励对象为 117 人,占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的 0.78%,占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58.58%。
    2、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并回购注销 1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911,100
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并终止。本事项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1
    2、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
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6 月 6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975.4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7、2019 年 3 月 26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04.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



                                     2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 100 名首次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 755,772
股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
    10、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993,228 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1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不符合激励的情形,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634,000 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13、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
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 1,022,939 股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其中包括
87 名首期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 798,100 股限制性股票,29 名预留激励对象
第一个解锁期的 224,839 股限制性股票。
    1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479,961
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16、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执行<2018 年限制



                                    3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并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与之
配套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本
次回购注销的 1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6,911,1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执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6,911,1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根据《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相关规定“第十三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的,对激励对
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鉴于此,公司拟注销
10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60,000 股。
    (2)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
较大变化,且考虑到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及疫情持续时间的不确定
性,继续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计
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
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避免激励对象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更专
注地投身于生产经营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与之配套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鉴于此,公司拟注销 10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6,351,100 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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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 11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911,1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24,000 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 1,087,100 股),占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的 0.78%,占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8.58%。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股
                                          已解除限售的股 已回购注销限 本次拟回购限售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数量
                                               份数量        售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赵金秋      财务总监          500,000              73,332        76,668         350,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373,000          1,635,561      1,176,339       6,561,100
(业务)人员(116 人)

          合计                9,873,000          1,708,893      1,253,007       6,911,100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
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
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
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
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公司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
未实际发放现金分红,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74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28
元/股。



                                           5
    4、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 司 已就 本次 限 制性 股票 回购 向 激励 对象 支付 回 购价 款共 计人 民 币
53,020,968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27001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止,贵公司已回购股份 6,911,1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24,000 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 1,087,100 股),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745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28 元/股,共计支付人民币 53,020,968.00 元
(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零贰万零玖佰陆拾捌元整),其中减少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本人民币 6,911,1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5,635,677.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 882,549,041 股变更为
875,637,941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2,853,651                     6,911,100   445,942,551

  其中:高管锁定股          445,942,551                                 445,942,5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6,911,100                     6,911,1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9,695,390                                 429,695,390

  三、股份总数              882,549,041                     6,911,100   875,637,941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股本结构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影响



                                          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对于已计提的股
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 2021
年加速提取。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需在 2021 年度加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约
971.90 万元,最终 2021 年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
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终止执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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