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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8-3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8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中科                  股票代码                 0028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常虹                                  邓狄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办公地址
                                    15 层                                 15 层
                                    010-68727993(公司业务联系:010-      010-68727993(公司业务联系:010-
 电话
                                    68715566)                            68715566)
 电子信箱                           dfjc@oimec.com.cn                     dfjc@oime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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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47,628,708.77       1,381,108,794.40                 -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054,655.60         -60,257,319.12                 1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0,936,115.60         -70,126,104.43                 13.1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0,545,212.33        -424,005,061.11                 71.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46                -0.1971                  1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45                -0.1970                  11.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1.81%                   0.0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32,235,723.51       4,825,721,521.40                 -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13,963,900.57       3,008,030,727.97                 -3.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646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人               25.30%        76,064,719                   0      不适用              0
 限公司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6%        39,565,238          32,803,687      不适用              0
 限公司
 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50%        37,570,000                   0      不适用              0
 团有限公司
 王戈                   境内自然人              2.63%         7,903,743           5,927,807      质押        4,832,800
 刘达                   境内自然人              2.61%         7,841,363           5,205,610      不适用              0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人                1.66%         4,988,835            175,344       不适用              0
 限公司
 张林林                 境内自然人              1.48%         4,452,256           2,099,537      不适用              0
 青岛精确力升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青岛精
                        其他                    1.32%         3,960,023            175,344       不适用              0
 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赵国                   境内自然人              1.24%         3,735,913           3,469,620      不适用              0
 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0%         3,608,406           3,608,406      不适用              0
 限公司
                                           上述股东中,刘达与张林林系夫妻关系,其他股东并未向公司报告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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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业绩承诺方因万里红 2022 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低于承诺金额,产生了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且尚有 14 名
业绩承诺方的剩余 50,722,504 股未完成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涉及已累计获得的现金红利也未返还给公司,
东方中科已就相关业绩承诺方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相关仲
裁事项已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关于公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制定追偿计划的公告》,本次追偿计划涉
及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系因万里红未完成 2023 年度承诺业绩而产生。公司拟继续对上述 14 名
业绩承诺方 2023 年未完成业绩部分正式提起仲裁,公司与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
其剩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也正在积极沟通中。

    为一揽子解决案涉合同项下纠纷,在征得仲裁庭的同意下,公司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将公司与 14
名业绩承诺方就 2022 年与 2023 年业绩承诺补偿纠纷合并申请仲裁,并于近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上述仲裁
事项尚未开庭,仲裁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上市公司要求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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