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北京东方中
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遵循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针
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
记。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7日首次公开
披露。根据《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
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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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
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
月 26日 <以 下简 称“自 查期 间”>)买 卖公 司股 票的 情 况进 行了 查 询确
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0月11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除本公告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表》
所列的名单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与上市公司关系 交易时间 操作方向 变更股数(股)
万光辉 公司员工 2018 年 1 月 3 日 卖出 1000
万光辉 公司员工 2018 年 5 月 3 日 卖出 700
张志鹏 公司员工 2018 年 5 月 18 日 卖出 200
经自查,所列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信息,其在核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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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情况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
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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