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
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2018
年11月15日14:00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14:00。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002819 东方中科 2018年1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2018年11月1日,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王戈先生的提议,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科保理”)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东科保理提供担保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提议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2,879股,占公司总股本7.06%,该提案人具备相关规定的提出临
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戈先生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
15: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9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
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及2018年11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1.00 √
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2.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3.00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持股凭证
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到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
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
1.00 √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
2.00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
3.00 √
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
日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表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1月15日17:00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