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10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
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已经公司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详情请参考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
一、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及《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的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一旦触发调价机制,
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根据最新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测算,调价机制触发条件首次被满
足的交易日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经统计,截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含),
中小板指(399005.SZ)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3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5 月 21 日收盘点数
(7,428.02 点)跌幅超过 15%,且上市公司股价在此期间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有 2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董事
会召开日股票价格(即 28.49 元/股)跌幅超过 15%。公司已经触发价
格调整机制并持续触发有效。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价格调整机制触发后公司董
事会有权对是否就调整发行价格事项进行决议,并以可调价期间内上
述任一触发条件首次被满足的交易日作为调价基准日进行调价,调整
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调价基准日(不含)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不进行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约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
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股份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定价基准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触发条件首次
被满足的交易日(以下简称“调价基准日”),即 2018 年 11 月 7 日。
2、调整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不含)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1.15%,调整后的价格为 19.88 元/
股。
3、调整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不进行
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
发行股份数量为 7,181,182 股。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和数量将相
应调整。
本次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调整的情
况,公司在《<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
订说明》等相关文件中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