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中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漆传金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涛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对公司的会议文件进行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审阅
0 次,对公司的会议文件进行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审阅
0 次,对公司的会议文件进行了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稳定股价措施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漆传金
张 涛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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