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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2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

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至2019年4月22日(星

期一);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

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
(星期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关于预计2019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

案》,股东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但上述

股东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7.1及7.2两个

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1、《关于预计2019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7.2、《关于预计 2019 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

的子议案》

    8、《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6.00                                                               √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逐   作为投票对象
   7.00
                                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2)
                《关于预计2019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7.01                                                               √
            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7.02         《关于预计 2019 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          √
          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8.00                                                      √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

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1 日(星期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3.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4.00                                             √
         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
       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6.00                                            √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关于预计2019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
7.01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     √
       案》
       《关于预计 2019 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
7.02                                            √
       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8.00                                            √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9.00                                            √
      的议案》
10.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11.00                                           √
      品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
 日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表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