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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东方中科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2-24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拟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2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
78.33%股权,并同时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金泰富”)、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颉”)、
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精确智芯”)、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创投”)、赵国、张林林、
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众泓”)、苏州
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丰鼎嘉”)、
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众泰”)、珠海
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顶
全、张小亮、孙文兵、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
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
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众诚”)20 名
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万里红 78.33%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万里红 78.33%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6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东方科仪控股,持股比
例为 30.38%。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科控股”)。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重组后                 重组后
                        重组前
                                          (不含配套融资)       (含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东方科仪控股   48,440,410     30.38      48,440,410   16.70   75,988,619   23.93
万里锦程       -              -          46,739,195   16.11   46,739,195   14.72
刘达           -              -          12,040,637   4.15    12,040,637   3.79
金泰富         -              -          9,710,439    3.35    9,710,439    3.06
杭州明颉       -              -          8,346,284    2.88    8,346,284    2.63
精确智芯       -              -          6,473,626    2.23    6,473,626    2.04
珠海格力           -             -        6,473,626     2.23     6,473,626     2.04
赵国               -             -        4,943,568     1.70     4,943,568     1.56
张林林             -             -        4,856,253     1.67     4,856,253     1.53
珠海众泓           -             -        4,304,961     1.48     4,304,961     1.36
国丰鼎嘉           -             -        3,884,174     1.34     3,884,174     1.22
珠海众泰           -             -        3,560,495     1.23     3,560,495     1.12
珠海大横琴         -             -        3,236,813     1.12     3,236,813     1.02
王秀贞             -             -        3,081,705     1.06     3,081,705     0.97
刘顶全             -             -        2,940,460     1.01     2,940,460     0.93
张小亮             -             -        2,921,199     1.01     2,921,199     0.92
孙文兵             -             -        2,548,826     0.88     2,548,826     0.80
泰和成长           -             -        1,618,405     0.56     1,618,405     0.51
余良兵             -             -        1,246,335     0.43     1,246,335     0.39
西藏腾云           -             -        971,044       0.33     971,044       0.31
珠海众诚           -             -        679,729       0.23     679,729       0.21
其他               111,022,746   69.62    111,022,746   38.28    111,022,746   34.96
合计               159,463,156   100.00   290,040,930   100.00   317,589,139   100.00
       注 1:假设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21.78 元/股;最终情况可能与上表有差异;
       注 2:刘达、张林林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条件,其
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
东方科仪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对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所需
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科仪控股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配套融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 23.93%,与第二大股东万里锦程股比
差为 9.21%。东方科仪控股仍能够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以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
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科仪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国科控股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科仪控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里锦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达、张
林林》。

       2、本次交易尚需有权国资部门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