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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21-03-0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并重新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3月25日9:15至2021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3.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3.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3.2.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3.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2.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2.4、《发行数量》

 3.2.5、《股份锁定期》

 3.2.6、《过渡期损益归属》

 3.2.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3.3、《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3.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3.3.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3.3.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3.4、《发行数量》

 3.3.5、《股份锁定期》

 3.3.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3.3.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

 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7、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 8、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 9、关于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募集配套资金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议案 1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
案;

 议案 1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
案;

 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议案 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 1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
案;

 议案 1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
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 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
议案;

 议案 1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 20、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 20 为普通决议事项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 14、19、20 外,其他议案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其中议案 3 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
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
 1.00                                                                  √
            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0                                                                  √
            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3.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方案的议案                                             案数:(15)

 3.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3.02       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

 3.0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3.04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3.05    发行数量                                             √

3.06    股份锁定期                                           √

3.07    过渡期损益归属                                       √

3.08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09    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

3.10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3.11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3.12    发行数量                                             √

3.13    股份锁定期                                           √

3.14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3.1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4.00                                                         √
        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5.00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6.00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
7.00                                                         √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
8.00                                                         √
        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募集配套资金非
9.00                                                         √
        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10.0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
        条规定的议案

11.0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
 12.00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
         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13.00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14.00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
         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5.00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
         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6.00                                                        √
         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17.00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18.00                                                        √
         的议案

 19.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00                                                        √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21.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
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1 年 3 月 24 日 9:30-11:30,
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何利鹏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
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
1.00                                                    √
        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2.00                                                    √
        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3.00                                                    √
        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3.02   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

3.0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3.04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3.05   发行数量                                           √

3.06   股份锁定期                                         √

3.07   过渡期损益归属                                     √

3.08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09   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

3.10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3.11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3.12   发行数量                                           √

3.13   股份锁定期                                         √

3.14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
3.15                                                      √
       件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
4.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5.00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6.00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
7.00                                                      √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
8.00                                                      √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募集配套资
9.00                                                     √
        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0.00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1.00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2.00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13.00                                                    √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14.00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
        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15.00   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
        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16.00                                                    √
        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17.00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
18.00                                                    √
        措施的议案

19.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00                                                    √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
21.00                                                    √
        宜的议案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北京
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3月24日17:00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