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3-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上市公司”、
“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
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
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东方中科本
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规
定,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1、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严令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
组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重组信息;
3、上市公司已按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切实保
障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被泄露;
4、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
件,内容包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
1
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二、关于买卖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独立财务顾问关于买卖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日(2020 年 9 月 7 日)前六个月(即自 2020 年 3 月 7 日始)至
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前一日止(2021 年 2 月 23 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
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32381),自查
范围内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2020.10.12 买入 35.45 300 300
2020.10.12 买入 35.50 300 600
2020.10.12 买入 35.05 300 900
2020.10.13 卖出 36.40 -300 600
2020.10.14 买入 35.90 300 900
2020.10.15 卖出 38.55 -300 600
交易对方 2020.10.15 卖出 37.50 -300 300
1 张红梅 之一余良
2020.10.16 买入 37.35 500 800
兵之配偶
2020.10.16 买入 37.90 300 1100
2020.10.16 买入 38.00 300 1400
2020.10.19 买入 37.77 300 1700
2020.10.19 卖出 38.70 -300 1400
2020.10.21 买入 37.60 300 1700
2020.10.21 买入 37.90 300 2000
2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2020.10.21 卖出 38.52 -300 1700
2020.10.23 买入 36.06 300 2000
2020.10.23 买入 36.69 300 2300
2020.10.23 买入 37.45 300 2600
2020.10.26 买入 34.98 600 3200
2020.10.26 买入 36.00 300 3500
2020.10.29 买入 34.75 300 3800
2020.10.30 买入 34.06 300 4100
2020.11.04 卖出 35.81 -300 3800
2020.11.04 卖出 35.98 -300 3500
2020.11.06 买入 34.80 300 3800
2020.11.09 卖出 35.35 -300 3500
2020.11.10 卖出 34.85 -300 3200
2020.11.10 买入 34.40 300 3500
2020.11.10 买入 34.48 300 3800
2020.11.11 卖出 34.84 -300 3500
2020.11.11 买入 34.16 300 3800
2020.11.11 买入 34.52 300 4100
2020.11.11 卖出 35.24 -300 3800
2020.11.13 卖出 34.00 -300 3500
2020.11.13 卖出 33.99 -300 3200
2020.11.13 卖出 33.98 -300 2900
2020.11.18 卖出 33.20 -100 2800
2020.11.18 卖出 33.20 -200 2600
2020.11.18 卖出 33.35 -200 2400
2020.11.18 卖出 33.35 -100 2300
2020.11.26 卖出 36.45 -2300 0
交易对方 2020.07.28 买入 25.00 800 800
之一杭州 2020.07.28 买入 24.87 100 900
明颉企业
2 高芳 2020.07.31 买入 24.80 600 1500
管理有限
公司员工 2020.07.31 卖出 25.01 -500 1000
吴海之配 2020.09.24 卖出 39.88 -1000 0
3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偶
东方中科
肖家忠 2020.05.20 卖出 20.60 -100900 302750
监事
3 东方中科
李钧 监事之配 2020.05.20 买入 20.60 100900 304850
偶
东方中科 股权激
郑大伟 董事、总经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171000 233140
理 授予
东方中科
股权激
副总经理、
常虹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121000 168580
董事会秘
授予
书
东方中科 股权激
郑鹏 副总经理、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86000 129160
4 财务总监 授予
股权激
东方中科
陈义钢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169000 207220
副总经理
授予
股权激
东方中科
吴旭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133000 165890
副总经理
授予
东方中科 股权激
邓狄 证券事务 2020.07.24 励登记 11.71 45000 64500
代表 授予
交易对方 2020.09.29 买入 35.59 100 100
之一珠海
2020.10.26 买入 35.00 200 300
华安众泓
投资中心
(有限合
李菁
伙)有限合
伙人、万里 2020.11.27 卖出 39.063 -300 0
红员工冉
5 鹏飞之母
亲
交易对方 2020.12.07 买入 37.63 300 300
之一珠海 2020.12.09 卖出 38.11 -300 0
华安众泓
冉进军 2020.12.10 买入 37.08 300 300
投资中心
(有限合 2020.12.11 买入 36.76 200 500
伙)有限合 2020.12.30 卖出 30.90 -100 400
4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伙人、万里 2021.01.07 买入 30.61 100 500
红员工冉
2021.02.04 买入 32.25 100 600
鹏飞之父
亲 2021.02.04 买入 32.07 400 1000
2020.07.08 买入 27.78 1000 1000
2020.07.08 买入 27.74 1000 2000
2020.07.08 买入 27.61 1000 3000
2020.07.08 买入 27.51 1000 4000
2020.07.08 买入 27.31 1000 5000
2020.07.09 卖出 27.91 -1000 4000
2020.07.09 卖出 27.94 -1000 3000
2020.07.10 卖出 28.18 -1000 2000
2020.07.10 卖出 28.21 -1000 1000
交易对方
珠海华安 2020.07.13 买入 30.11 1000 2000
众泓投资 2020.07.13 买入 30.11 1000 3000
中心(有限
2020.07.13 买入 30.01 1000 4000
合伙)及珠
海华安众 2020.07.15 买入 27.81 1000 5000
6 叶林
泰投资中 2020.07.16 买入 27.01 1000 6000
心(有限合
2020.07.17 买入 27.01 1000 7000
伙)有限合
伙人、万里 2020.07.20 买入 27.68 1000 8000
红员工刘 2020.07.20 买入 27.54 1000 9000
宇之配偶
2020.07.29 卖出 25.49 -4000 5000
2020.07.29 卖出 25.41 -5000 0
2020.08.07 买入 26.41 1000 1000
2020.08.07 买入 26.34 1000 2000
2020.08.14 卖出 26.79 -1000 1000
2020.08.24 卖出 27.11 -500 500
2020.08.28 卖出 26.94 -500 0
2020.09.03 买入 28.51 1000 1000
2020.09.24 卖出 37.00 -1000 0
原交易对 2020.07.08 买入 27.53 100 100
方之一苏
7 宋庆生
州工业园 2020.07.24 卖出 26.24 -100 0
区元禾秉
5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胜股权投
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
司员工宋
晗晔之父
亲
交易对方 2020.07.08 买入 27.20 10100 10100
之一珠海
华安众泰
投资中心
8 徐彦之
(有限合 2020.07.09 卖出 27.82 -10100 0
伙)有限合
伙人徐安
平之子女
交易对方 2020.07.17 买入 27.14 10000 10000
之一珠海
2020.07.17 买入 27.22 10000 20000
众诚联合
投资中心
9 邱清兰
(有限合
伙)有限合 2020.07.27 卖出 24.88 -20000 0
伙人王晓
娟之母亲
交易对方 2020.09.25 买入 40.20 100 100
之一青岛
精确智芯
股权投资
10 王安珩 合伙企业
2020.09.28 卖出 35.03 -100 0
(有限合
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2020.11.19 买入 35.191 3900 3900
交易对方
之一珠海 2020.11.20 买入 38.49 7700 11600
众诚联合 2020.11.20 买入 39.66 3600 15200
投资中心
11 刘强 2020.11.20 买入 39.80 10100 25300
(有限合
伙)有限合 2020.11.23 买入 37.26 5900 31200
伙人(普通 2020.12.01 卖出 38.50 -7900 23300
证券账户)
2020.12.02 卖出 37.54 -23300 0
6
序 与本次重 交易 交易价格 买卖数量 股数余额
姓名 日期
号 组关系 方向 (元/股) (股) (股)
2020.09.24 买入 38.568 3000 3000
2020.09.24 买入 39.71 7200 10200
2020.09.24 买入 39.92 2400 12600
2020.09.25 买入 40.50 9200 21800
2020.09.25 买入 40.19 4600 26400
2020.10.09 卖出 34.45 -15000 11400
交易对方
之一珠海 2020.10.12 买入 35.15 7400 18800
众诚联合 2020.10.12 买入 34.957 7300 26100
投资中心
2020.10.20 买入 38.38 6800 32900
(有限合
伙)有限合 2020.10.21 买入 38.602 3300 36200
伙人(融资 2020.11.02 卖出 33.74 -18100 18100
融券账户)
2020.11.04 卖出 34.14 -6000 12100
2020.11.10 卖出 34.6 -12100 0
2020.11.19 买入 35.716 5100 5100
2020.11.20 买入 38.50 8900 14000
2020.11.20 买入 39.71 8800 22800
2020.12.16 卖出 36.995 -22800 0
1、自然人张红梅女士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张红梅女士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余良兵先生的配偶,其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余良兵先生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张红梅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张红梅常年进行股票买卖,张红梅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期间买入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其基于东方中科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张红梅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并未盈利。”
张红梅女士出具说明如下:
7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282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2、自然人高芳女士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高芳女士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杭州明颉员工吴海先生的配偶,其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
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吴海先生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高芳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高芳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本次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买入
东方中科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高芳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15,018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高芳女士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8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15,018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购买东方中科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予东方中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高芳女士已将其在自查期间购买东方中科股票所
获得的全部收益 15,018 元交予东方中科。
3、自然人肖家忠及其配偶李钧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肖家忠系东方中科监事,其在 2020 年 5 月 20 日通过大宗交易向其配偶李钧
转让东方中科 100,900 股股票,东方中科已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通过指定媒体发
布了《关于监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转让公司股票给其配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肖家忠及其配偶李钧出具说明
如下:
“本次股票买卖发生时本人及本人配偶未知晓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本次股
票买卖系根据本人及本人配偶自身需要进行合理安排,本人及本人配偶不存在任
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配偶保证上述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之情形,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自然人郑大伟、常虹、郑鹏、陈义钢、吴旭及邓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
况说明
郑大伟系东方中科董事兼总经理、常虹系东方中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郑鹏系东方中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义钢系东方中科副总经理、吴旭系东方
中科副总经理、邓狄系东方中科证券事务代表,上述自然人在 2020 年 7 月 24
日分别通过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持有东方中科 171,000 股、121,000 股、
9
86,000、169,000 股、133,000 股及 45,000 股股票,东方中科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针对上述自然人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的行为,上述自然人均出具说明如下:
“本次股票买卖发生时本人未知晓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本次股票买卖系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安排,该股权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首次披露,本人不存
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5、自然人李菁、冉进军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李菁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方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
冉鹏飞的母亲,其在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冉进军系冉鹏飞的父亲,其在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冉鹏飞出具说明如下:
“李菁、冉进军常年进行股票买卖,其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
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李菁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1,160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冉进军持有
东方中科股票 1,000 股,自 2021 年 2 月 4 日买入东方中科股票后未以任何方式
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李菁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10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
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1,160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购买东方中科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予东方中科。”
冉进军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目前持有东方中科股票 1,000 股,自 2021 年 2 月 4 日买入东方中科
股票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的
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公
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
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程
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
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
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购买东方中科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交予东方
中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李菁已将其在自查期间购买东方中科股票所获得
的全部收益 1,160 元交予东方中科;冉进军已将其持有的 1,000 股东方中科股票
全部卖出,亏损 2,035 元。
6、自然人叶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叶林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华安众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刘宇的配偶,其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11
年 9 月 24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刘宇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叶林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叶林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本次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买卖
东方中科股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叶林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的股票全部卖出,亏损 14,425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叶林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全部卖出,亏损 14,425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7、自然人宋庆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宋庆生系本次重组原交易对方之一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宋晗晔的父亲,其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宋晗晔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宋庆生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12
宋庆生常年进行股票交易,其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
买入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基于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宋庆生已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亏损 129 元,
并未盈利。”
宋庆生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全部卖出,亏损 129 元,
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8、自然人徐彦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徐彦之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
徐安平的子女,其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根据徐安平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自查报告,其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知悉本次交易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徐安平出具
说明如下:
“本人未向徐彦之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徐彦之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本次在 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期间
买卖东方中科股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
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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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彦之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6,262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徐彦之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
6,262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9、自然人邱清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邱清兰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
王晓娟的母亲,其在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之间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王晓娟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未向邱清兰透露任何内幕信息。
邱清兰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本次在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买
卖东方中科股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其本人对东方中科股价走势的独立判
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方中科股票交易的情形。
邱清兰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将所持东方中科股票全部卖出,共亏损 46,000
元(包含税费后共计亏损 46,757.97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邱清兰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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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
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
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全部卖出,共亏损 46,000
元(包含税费后亏损共计 46,757.97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
情况。”
10、自然人王安珩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王安珩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之间存
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王安珩出具说
明如下:
“2020 年 9 月 18 日上市公告了本次交易,本人知悉的内幕消息已经公开,
因此本人以为可以进行股票买卖。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全部卖出,获得收益为-517 元,此后未以任何方式买卖东方中科股票。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的
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公
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
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程
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
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之
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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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自然人刘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刘强系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
伙人的有限合伙人,其在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之间存在通过
其普通证券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之间存在通过其融资融券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刘强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理解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在上市公司发布重大重组公告并复牌几日后,
重组事宜已属于公开信息,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之嫌。
本人持有的东方中科股票均已清仓,总计亏损人民币 257,760.20 元(包含手
续费、印花税后亏损共计 261,453.77 元),此后不存在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情况。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的
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东方中科公
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
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程
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
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
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无直系亲属,因此不存在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东方中科股票的情况。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交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
本人上述说明若存在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上述披露的核查对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更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自查期间,东方中科董事会秘书常虹的配偶张颖存在变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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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托管券商的情况,未实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针对上述情况,常虹出具说明
如下:
“本人未曾向张颖透露过任何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张颖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存在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转托管的行为,股票
转托管前后均持有东方中科 588,837 股,未实际发生股票交易行为。”
张颖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转托管东方中科股票时,并不知悉东方中科本次交易未公
开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转托管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系独立的个人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东方中科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东方中科本次交易过
程中,除上述已发生转托管股票行为及本人配偶常虹通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取得
限制性股票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
径买卖东方中科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东方中科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
三方。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交易行为。”
2、本次交易自查期间,东方中科存在回购并注销 34,580 股限制性股票的情
况。针对上述情况,东方中科董事会出具说明如下: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上市公司分别
以 11.0462 元/股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17,290 股;以 10.9962 元/股回购注销另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290 股,共计 34,580 股。上述相关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回购注销手续。上市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7)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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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相关回购注销股票为正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人员出具的说明、访谈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业
务单号:114000032381),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个人在自查期间
虽然存在买卖/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但相关自然人买卖/取得上市公司股票
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事项,系其本人根据市场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
策,不存在其他任何通过获取东方中科证券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买
卖东方中科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并无关联关系;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对本次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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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余佳洋 郑士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