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一年三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东京 香港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Wuhan Chengdu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Tokyo Hong Kong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邮编:100020 23-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召开和表决。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所委派律师参加了公司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进行 了必要的验证,并对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适当查证。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1-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一)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的更正公告》、《北京东方中科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议 案、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现场会议联系方式等内容。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有关的授权委托书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前置备于会议召开地点。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 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托书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 -2- 法律意见书 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在北京市海淀 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59,146,90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13%。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股权登 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直接投票的股东共有 30 名,代表股份 45,445,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499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411,9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81%。 (二)列席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 法律意见书 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参会资 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 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1.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不构 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4- 法律意见书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3.2.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5- 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5,744,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99.991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07,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5《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 法律意见书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6《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2.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3.1《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7-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5,744,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99.991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07,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5《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 法律意见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3.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 法律意见书 5.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 10 - 法律意见书 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 关于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1.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11 -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2.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3.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4.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12 -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5.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6.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 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7.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 13 - 法律意见书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8.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0.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14 - 法律意见书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11,93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高于 5%股份的股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 15 - 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 责 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余洪彬 经办律师: 宋立强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