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
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9,700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4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并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