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7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33%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8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回复了
《反馈意见》。
鉴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
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查,公司依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
通知书》(210783 号)。
截止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
尽调等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申请文件。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210783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
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