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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草案(五次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的说明的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与草案(五次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上市公司”、
“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
方中科”)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
告书》”)。

     根据 2021 年 3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
许可)【2021】第 5 号)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
实和回复,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告了《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召开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本次交易对手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完成了合伙人变更的工商手续。基于
上述事项,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1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8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
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根
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1]7945 号《审计报告》及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
审字(2021)第 110A021351 号《备考审阅报告》,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
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
次修订稿)》。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1]8960 号《审计报告》及致同会计师出具
的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3597 号《备考审阅报告》,对《报告书》进行了
相应的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四次修订稿)》。

    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市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会后二
次反馈意见。根据并购重组委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告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 号),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对《报告书》进行
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报告书》
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根据上市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新了《报告书》中上市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2、在《报告书》“公司声明”中,删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
     3、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补充更新本次
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内容。

     4、在《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及“第十二
节   风险因素/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审批风险。

     5、在《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
对方”中,补充更新了法人交易对方下属企业,以及自然人交易对方任职、下属
企业情况。

     6、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租赁房产、商标情况。

     7、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十二、业务与技术/(八)业务
经营资质情况/2、产品证书”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情况。

     8、删除《报告书》中“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表述。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