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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方中科”)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022 年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股东”或“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提供借款,
预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年利率不超过 5.5%,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

    2、关联关系

    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3.91%股份。东方科
仪控股控股子公司也均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
生及张广平先生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
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
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
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关联人名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戈

    (2)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4 层

    (4)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22 日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
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
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
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
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 II 类、第 III 类医疗
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9,477,417,560.17

     净资产(元)                         5,667,128,020.79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元)                      9,330,211,244.43

     净利润(元)                          466,693,070.58

       审计机构                                未经审计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2、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
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借款,
用于东科保理日常运营,发放保理款。

    四、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 756.49 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金额
为人民币 933.29 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经营周转及发放保理款
等,可以满足东科保理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