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
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
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与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
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云清,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975,00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75,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0 元。审计费用系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
85.71%。2021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
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后,提
高了审计费用。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
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
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按计划
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
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