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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里红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

红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万

里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城”)等 20 名股东购买

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

因万里红未能完成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前述交易对方须按照约定履

行补偿义务。公司拟根据约定回购交易对方 2021 年度应补偿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
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 号),
核准公司向万里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20 名股东发行 130,922,00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78.33%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 6 亿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股东万里锦城等 20 名股东对对
万里红 2021 年度业绩曾作出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承诺期的确定

    交易对方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
创投、赵国、 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
新、王秀贞、刘顶全、张小 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
腾云、珠海众诚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
    万里锦程、赵国、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及孙文兵业绩承诺股
份为其各自 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份的 100%;杭州明颉、刘达、
张林林、余良兵业绩 承诺股份为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
份的 61.60%;珠海众泰、珠海众泓、 金泰富、精确智芯、格力创投、
大横琴创新、泰和成长、国丰鼎嘉、西藏腾云、 珠海众诚业绩承诺
股份为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份的 30.80%。
    业绩承诺期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
如根据实际 交割情况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需对业绩承诺期进行调整
的,业绩承诺方应根据届 时有效的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
议。
    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经
由中国证监 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
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否则业绩
承诺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
承诺净利润数为:

         承诺期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承诺净利润           7,100       21,000       31,000       39,100

    (二)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差额确定的原则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上市公司均应聘
请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万里红 2021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2)
第 110C005033 号。经审计的本公司 2021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1,164.25 万元,与业绩承诺差 9,835.75 万元。
    产生差异的原因:
    1、由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招投标延期,部
分已签约项目的交付实施进度也受到客户现场防控要求的影响有所
延后。
    2、因政务集成产品设备供货周期加长,导致执行项目中部分产
品供应迟滞,未达到项目交付验收的条件;因自有信息安全保密产品
核心部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影响了业
务毛利增长。
    基于以上因素影响,公司本年度收入增速和毛利增长未达到业绩
承诺预期。
    已经审计的万里红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642,453.93 元,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113,520.62 元,两年累积实现扣非归母
净利润为 184,755,974.55 元,完成同期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
65.75%,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公司股
份进行补偿,公司以 1 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四、 业绩补偿方案

    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和第二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
超过该两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80%,则第二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目
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
过该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80%,则第三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目标
公司业绩承诺期四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过该四年累积承诺净
利润的 100%的,则第四年不触发补偿程序。除前述情形外,均应补
偿。
    若触发业绩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优先以补偿股份的方式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业绩承诺股份数量;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
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并向上取整数。
    业绩承诺方各方累积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各方所持
业绩承诺股份的对价总额。业绩承诺方各方应按照其各自业绩承诺股
份数占本次交易全部业绩承诺股份数的比例承担协议项下的补偿责
任。具体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
绩承诺方各自业绩承诺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经四
舍五入后精 确至个位数。
    触发业绩补偿程序时,业绩承诺方各方按上述公式进行补偿,无
先后顺序,互不承担连带责任;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与业绩承诺方
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正向差额由万里锦程补齐。
    若触发业绩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各方解锁参与本次交易取得的
业绩承诺股份时,业绩承诺方各方解锁的业绩承诺股份数量应扣除业
绩承诺方各自当期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各方一致同意,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的,则前述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应做相应调
整,即: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后)=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前)
×(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则交易
对方所持业绩承诺股份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
之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
    综上,因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1 年度业绩承诺,触发补偿程序,
万里红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642,453.93 元,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为 73,113,520.62 元 , 两 年 累 积 实 现 扣 非 归 母 净 利 润 为
184,755,974.55 元,承诺业绩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00 万、2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1 亿元,两年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 2.81 亿元,根
据上述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
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2.81 亿元-184,755,974.55 元)÷9.82 亿元×22.76 元/股×130,922,004
股-0 元= 292,043,263.95 元,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22.76 元/股,故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12,831,427 股(已舍去小数并向上取整)。
    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
日内确定业绩承诺方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并通知业绩承诺方,并要求
业绩承诺方全力配合公司,积极履行承诺。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业绩承诺方
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 2 个
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
    如上述股份注销由于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得相关债
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业绩承诺方或上
市公司方应于股份注销确定无法实施后 1 个月内将当期应补偿的股
份赠送给其他股份持有者。股份赠送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单一其他股份持有者取得的补偿股份=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单一其他股份持有者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其他股份持有者
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

    若按比例进行前述股份补偿时,其他股份持有者能够取得的补偿
股份存在不足 1 股的情形,上市公司可以要求业绩承诺方对其他股份
持有者持有的不足 1 股的部分乘以本次发行价格,用现金进行补偿,
   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
   处理。

        按前述公示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小于零的,
   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予冲回。

        五、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78,134,235    55.99%   -12,831,427   165,302,808   54.14%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802,807     2.45%                   7,802,807    2.56%

 首发后限售股    167,881,850    52.76%   -12,831,427   155,050,423   50.7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49,578     0.77%                   2,449,578    0.80%

二、无限售条件
                 140,045,534    44.01%                 140,045,534   45.8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318,179,769   100.00%     -5,878      305,348,342   100.00%


        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参加表决的与交易对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七、风险提示

        业绩承诺方需补偿的股票部分存在已对外出售、被质押、冻结等
   情形,公司业绩补偿款存在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
   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并将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同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八、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王戈先生、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对于万里红
2021 年度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目标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
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万里红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
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万里锦城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20 名股东对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