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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锦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最
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下同)2.5亿元、500万元、3000万元,财务资
助总额度共计不超过2.85亿元,东科保理、东方天长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中科锦智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
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
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5.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
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2、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告编号:2019-022)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1.8 亿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 年公司将重新对控
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对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资助资金
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500 万元、3000 万元。资助资
金总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

需要,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东科保理、

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

其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5.5%确定,利息

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4、资金使用期限: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

年,中科锦智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

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

    5、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

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

事项。

    7、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
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

      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102.90
          负债总额                                           39,518.4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584.45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152.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12.29


    (二)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811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2,0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营业期限:2014年6月6日至2034年6月5日
    营业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维修;
维修计算机;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金属制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
用电器维修(限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服务经营范围);租赁建筑
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空调修理服务;
批发日用家电、室内家用电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

           北京天时和科技有限公司                      29%

            长风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20%

    3、经审计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89.71
          负债总额                                               172.5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17.17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12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6


    (三)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企业管理;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成
电路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

    北京锦绣智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9.79%

    北京锦绣行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71%

                   杨玉双                        8%

                    李巍                        7.5%

    3、经审计财务状况

    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系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

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

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

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

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其他股东无能力进行资助,故未

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的少数股东

以其各自所持借款公司股权提供了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

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更好的提供服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带

来更多的回报及收益,且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

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
该公司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资金占用费定价

公允。为保证公平合理,对于未完全按照实际股权比例提供的财务资

助,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控措施保证交易公允,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