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 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4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 日9:15至2022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19 人, 合计持有股份 89,903,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18,179,769 股的 28.2557%。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30,4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18,179,769 股的 1.7067%。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 代表股份 84,329,1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0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5,574,7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审计 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318,168,998 股(不包含拟 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人民币(含 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 47,725,349.7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遇股权激励、业绩承诺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 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包括 6.1 及 6.2 两个子议 案,需逐项表决)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6.1 《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641,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835%;反对 2,262,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8,0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383%;反对 2,262,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6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6.2 《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8,564,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5102%;反对 5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9%;弃权 774,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091,0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349%;反对 56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3950%;弃权 774,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27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包括 8.1 及 8.2 两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 8.1 《关于预计 2022 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672,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8826%;反对 2,262,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8,0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383%;反对 2,262,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6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8.2 《关于预计 2022 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的审计服务。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1,49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9%;弃权 774,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1,4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635%;弃权 774,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700%。 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 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关联股东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吴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32,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649%;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 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万里红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9,772,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534%;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98,6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7,637,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792%;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64,1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665%;反对 2,266,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7,729,1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5810%;反对 2,1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255,7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532%;反对 2,174,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4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660,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6669%;反对 2,275,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3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2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1026%;反对 2,275,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8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7,628,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4693%;反对 2,275,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24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1026%;反对 2,275,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1.89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