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
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回款预测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金
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相关内控制度和管
理办法的指导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外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进口业务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今年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外汇市场风险显
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业务需求,适
当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提前锁定采购成本。
2、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缴纳约定数额的
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
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投资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
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4、投资方式: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涉及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主要包括美元、欧
元、日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
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锁定的远
期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款的即期汇率时,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
回款期内按时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序列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
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预案和措施如下:
1、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和采购成本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对手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特点和风险
的学习,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内控管理制度,持续跟
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
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发生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5、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执行进展和
交易安全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
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6、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行为,控制交
易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更
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严格遵守了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此项
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公
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
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
为准。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锁定采购成本为目标,具有一定的
必要性;公司具备相对完善的内控监督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防控措施是可行的。
经审慎评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
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业务规模(5000万美
元)和业务期限内(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并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