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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提交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其计划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后
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大伟先生出具的相关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
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        减持
 序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股
                                             价(元/     数量        比例
 号     名称      方式          时间                                           份来源
                                               股)      (股)      (%)
                              2022 年 9                                        股权激
  1    郑大伟    集中竞价                     23.73      48,000      0.02%
                               月 16 日                                        励计划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    股东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性质
 号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92,128         0.06%       144,128     0.05%
                其中:
  1    郑大伟                             48,032       0.02%          32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096         0.05%       144,096     0.05%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
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郑大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郑大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郑大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郑大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