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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
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9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
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
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2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预披露公告》(2022-041),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
理吴旭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分
别计划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 股、36,000 股、51,800 股、3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先生、郑大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陈义钢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减持公司股份 12,900 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