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6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67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49,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24.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19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4,26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
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前五
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6,829,966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707,491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
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