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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3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及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
 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
 2016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 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 2016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
 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职权, 2016 年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表决方式
                                               1.《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价
2016 年 1 月 12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现场
                                               格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
                                               1.《关于公司经审计的三年财务会
2016 年 1 月 2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现场
                                               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
                                                                                  现场
                                               作报告的议案》
2016 年 3 月 4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表决方式
                                               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2016 年薪酬的议案》
                                               1.《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上
2016 年 7 月 27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现场
                                               半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经审阅的 2016 年三
2016 年 11 月 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现场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现场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6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
  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
  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违法违规
  情况。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同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募集
  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的程序合规,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华金天马、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租赁公司房屋用于
办公,公司子公司易明海众、易明康元租赁公司股东周战的房屋用于办公,具体
情况如下表:
               出租方         承租方         年租金(单位:元)

                             华金天马                    15,000.00

            易明医药         西藏易水                    14,400.00

                            西藏易家团                   14,400.00

                             易明海众                   211,200.00
                周战
                             易明康元                   348,000.00

    通过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
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
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西
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西藏易
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
保密制度》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下一年度工作展望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围绕公
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
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