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2017-03-3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624号),西藏易明西雅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
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28日对易明医药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
号《验资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
对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16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易明医药分别于2016年11月14至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
萨市中银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存入上述三个专用帐户后,易明
医药、华西证券,于2016年11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
市中银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12月16日,易明医药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易明医药监事会、全体独立
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16日,华西证券出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易明西
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以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017年1月9日,易明医药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12月16日,易明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于2016年12月20日予以公
告。
2016年12月23日,易明医药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予以补充流动资金。
(二)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16年12月31日,易明医药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
期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一)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16年11月28日,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到账金额为266,225,8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易明医药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余额如下:
序号 专户名称 账户余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 93,829,170.23
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专户 84,965,735.86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专户 31,485,771.33
余额合计 210,280,677.42
(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支明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收支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帐金额 266,225,800.00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00.00
支付上市费用 6,000,000.00
专户手续费支出 561.64
专户利息收入 55,439.06
余额合计 210,280,677.42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易明医药尚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016 年度,易明医药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易明医药 2016 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邵伟才 郭晓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