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
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2、2017 年 1-6 月收到的政府补助 179,950 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列报;
    3、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