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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4-1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624 号),西藏易明西雅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7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
集资金 28,742.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6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506
号《验资报告》。

    易明医药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权益凭证,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
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
进度。

    二、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华西证券同意易明医药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等。

    易明医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邵伟才     陈国星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