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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7-2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巩固在心血管、糖尿病领域的核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等慢性病,兼顾妇科、
竞争力,以优质产品带动,向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等领域拓展,结合互        产科领域高端仿制药品及特色中药、民族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巩固
联网技术,加强营销终端网络建设。创新开拓发展,逐步向综合性健康        在糖尿病、心血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
服务型企业迈进。                                                      带动,向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等领域拓展,结合互联网技术,加强营销终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      网络建设,创新开拓发展,逐步向综合性健康服务型企业迈进。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化学原料药(仅限西藏易明西雅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的产品)、抗生素原料药(仅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化学原料药(仅限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
限用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及子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的产品)、抗生素原料药(仅限用于西藏易
公司生产使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批发Ⅲ   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及子公司生产使用)(药品
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核磁共振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介入器材;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核
Ⅱ类、Ⅲ类;手术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        磁共振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介入器材;Ⅱ类、Ⅲ类;手术器械;医用
窥镜设备(除角膜接触镜)、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        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角膜接触镜)、医用超
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
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      复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
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        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
子材料及制品。Ⅱ类: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中医器械,医用化       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中
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        医器械,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
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28     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日);药材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推广、开发;     28 日);药材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推广、开发;健康
健康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     咨询;房屋租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冬虫夏草的收购、加工、销售;
营该项目)。                                                       土特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可经营该项目)。
3 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人,独立董事 3 人。
过半数选举产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起,董事长应由任职满二届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的董事担任。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没有董事具备被选举为董事长的资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起,董事
格的,董事会应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本条规定做出相应修     长应由任职满两届的董事担任。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没有董事具备被选举
改,以确保公司董事长的合法选举。                                   为董事长的资格的,董事会应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本条规定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出相应修改,以确保公司董事长的合法选举。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证券时报和
披露信息的报刊,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报刊,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