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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向关
联方购买房产事项的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我们认
为:公司提交的本次会议材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的资料齐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确
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