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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子公司续
签<借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二
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742.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6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 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
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帐户金额(万
                                                                         元)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   中国银行拉萨市中
                                       1388 1225 4737                 55,619,167.5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广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
                   有限公司拉萨经济 0158 0004 2910 0011 015             405,775.0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支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1001 3000 0052 2307          109,175,442.56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牡丹新城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
                   公司                1001 3000 0054 8811            17,822,407.98
      公司
                   牡丹新城支行
      合计         --                                          --   183,022,793.05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
  案,公司公开发行 4,74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所募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
                                         29,600.00                      维奥制药
     和研发中心项目
                                                        25,182.58
     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           3,148.00                      易明药业
     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               4,980.00                      易明药业
                 合计                    37,728.00      25,182.58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
  发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5,813.81 万元变更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
  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为
  13,500.00 万元,全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 2,313.81 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由
  维奥制药实施,由公司以借款形式将项目建设需要的募集资金划付维奥制药,为
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双方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完成协议签订,借款金额
170,545,800 元,借款期限两年。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仍将
由维奥制药实施,公司拟将 13,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仍通过向维奥制药提供借款
的方式,由维奥制药实施,借款期限 3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资金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度分批到位。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文化路 252 号
    注册资本: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庞国强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维奥制药 100.00%股权,易
明医药持有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维奥制药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和履约能力。
    经营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维奥制药总资产 277,208,283.02 元,
净资产 96,345,359.26 元,2018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1,452,690.83 元,净利
润 16,215,751.76 元(经审计)。
    三、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维奥制药提供 13,500.00 万元借款。
    2、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3、期限: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
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维奥制药是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
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
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向维奥制药提供借款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维奥制药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该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
信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易明医药以借款的方式,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 13,500.00 万元募
集资金用于实施“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该事项已
经易明医药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易明
医药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
程序。
    易明医药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通过提
供借款的形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向全资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 13,500.00 万元募集资金
实施“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资金提供形式为借款,
借款期限 3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资金根据该项目的进度分批到位。
    易明医药及维奥制药,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
仓库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