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7-20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4 日,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将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外,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股权激励对象
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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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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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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