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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
要求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
业,需按照通知要求,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并编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1
    公司按照上述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7〕7 号)、
(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要求,
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影响

会计变更政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策名称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
                                               末金额 1,125,060.8 元,应收票据期初
                                               金额 1,684,770.00 元;应收账款期末金
《财政部关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    额 64,614,597.36 元,应收账款期初金
于修订印发    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     额 82,581,780.96 元;
2019 年度一   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
般企业财务    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 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期
报表格式的    据”、“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 末金额 19,818,262.72 元,应付票据期
通知》(财会 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 初金额 0.00 元;应付账款期末金额
[2019]6 号)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4,499,288.65 元,应付账款期初金额
                                              11,224,627.12 元;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 67,548.00 元,期
                                               初余额 0.00 元;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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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
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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