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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就公司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
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严
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
平。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