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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国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持本公司股份7,544,681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前股份5,744,681股,股权激励股份1,800,000股)的董事、副总经理庞国强
 计划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436,100股。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庞国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
 至目前,庞国强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2020 年 6 月 9 日         11.15                    10,000

                               2020 年 6 月 10 日         11.18                    10,000
    庞国强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2 日                                  20,000
                                                          11.07

                               2020 年 6 月 15 日         11.36                    96,300

                               2020 年 6 月 17 日         11.63                    20,000

     合计              --             --                   --                     156,300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44,681        3.90%        6,668,381        3.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6,170        0.74%        1,279,870        0.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08,511        3.16%         5,388,511       2.81%


       注: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321.00 万股变更为19,176.90万股。本次共回购注销庞国强
   72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庞国强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720,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庞国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庞国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