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12 月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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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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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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