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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
定取消已离职的14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88,500股;同时,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目标,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
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规定,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的部分需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90,125股。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共计578,625股,回购价格为 5.1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4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27)、《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公告》(2021-028)、《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2021-029)。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由191,769,000股减至191,190,375股,注册资本将由191,769,000元减至191,190,375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1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起 45 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15A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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