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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郑斌、温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
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
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15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602,619,263.55 元,较上年同期 553,255,391.08元上升 8.92%;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91,164.30 元,较上年同期 37,328,950.93元提
升 10.08%。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
计师鉴证报告的议案》;

                                     2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17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易明医药2020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2121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
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
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现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1,091,164.30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464,501.97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6,817,403.67 元,减去 2020
年实施的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7,670,760.00 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
为 249,773,306.00 元,资本公积余额 236,388,212.95 元。
       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公司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年度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60,261.93 万
元,相比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3.29%,达到 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考核
规定,则当期未解锁部分按规定需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490,125
股。
       另公司原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按规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4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8,500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78,625 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1,769,000 股,扣除
上述回购的 578,625 股,余 191,190,37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5,295,23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
章程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 15,295,23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
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 40,626,662.33 元的 37.65%。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勤勉
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格,其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
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
他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5)。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26)。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原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8,500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对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要求,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达到
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考核规定,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490,125股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578,625股,具体内
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
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庞国强先生是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庞国强回避
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已实
施完成,具体内容请见《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
内容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5.16元。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庞国强先生是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庞国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
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78,625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1,769,000
股减至 191,190,375 股,注册资本将由 191,769,000 元减至 191,190,375 元。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7
正文》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0召开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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