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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依法认真履
  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
  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情况,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2 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六次董事会及两次股东大会,经监事会
  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以及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执行过程中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十七项议案。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事项规范调整
 1     2022 年 1 月 18 日
                             第四次会议    并相应修订章程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     2022 年 4 月 20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会计师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3     2022 年 4 月 26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4     2022 年 8 月 12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6     第三届监事会
 5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第八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18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6
              日             第九次会议    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监事会重点监督事项

       1、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
事和高管人员都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要求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
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确认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和
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
告期内,公司持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完善,重点控制活动合规有效,不存在
重大缺陷,无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及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评
价报告无异议。

    7、核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
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对现金管理的控制有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
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
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切实防范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和解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和解限,监事会对回
购注销和解限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回购注销和解限的资料合法有效,
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10、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
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
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
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
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2、做好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3、做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
挥监事会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