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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
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股,回购价格4.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0,682,250股减至
190,677,750股,注册资本将由190,682,250元减至190,677,75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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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起 45 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座37楼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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