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易明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因临时增加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送了补充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玲主
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633号)刊
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856,734,307.99元,较上年同期725,459,075.46元增长18.10%;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35,409.23元,较上年同期42,476,491.18元增长
3.91%。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ZA11634号)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适应公司日常
管理和未来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规范、完整,运行有效,
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ZA11635号)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
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各项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3
020)。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1)。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该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4
案》;

    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规定,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
原则、方式和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