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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6-12-21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6-00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827,证券简称:高争

民爆)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

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

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所列示的公司

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

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调整加剧行业竞争的风险


    2006 年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

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

的经营模式。2011 年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鼓励民用爆炸物品行
业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行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民爆行业产业政策调

整,正引领民爆行业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并向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方向发展。作为西藏自治区的唯一集生产、销售、配

送、爆破服务为一体的民爆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销售网点与储存仓库

遍布西藏各地区,年产 10,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也将投入生产,具备适应行业发

展要求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的销售区域全部在西藏自治区内,主要竞争对手是在区内拥

有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的中金新联爆破和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等,年

现场混装炸药产能均为 4,000 吨。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充分利用民爆行业产业政策调整和产

品结构优化所带来的发展机遇,迅速适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行

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的要求,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同时,公司可能直接面对规

模更大、生产成本更低的内地企业以及区内爆破工程服务企业的竞争,公司继续保持快速发

展态势将面临一定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地处西藏自治区,人才相对缺乏,虽然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

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

加剧,相关技术人才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持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激励机制并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将会影响到相关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造成

人才流失,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链不断延

伸,随着现场混装炸药的投产、工业雷管项目的实施、爆破服务产业进一步延伸,公司经营

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将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

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但由于公司地处

西藏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存在人才供给不足而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的隐患。


        3、民爆器材价格放开带来的竞争风险


        由于西藏自治区所需的民爆器材及原料主要从内地采购,产品运输成本相对较高,同时

 受地域影响,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较多,各项成本偏高,区内民爆器材销售价格历来均远高

 于内地。根据部分地区物价局网上披露信息,2014 年 12 月民爆器材销售价格放开前,其核

 定的民爆器材终端销售价格与发行人终端销售价格比较如下:


地区               具体型号                              销售价格(元/吨)


湖南沅陵           炸药                                  13,000


广东汕尾           岩石乳炸药(二级)∮32~∮59           12,742


广西自治区         2 号岩石乳化炸药(二级)∮59          10,986


高争民爆           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32              18,154.63


高争民爆           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                  16,839.60


 注:

 1、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多以民爆产品生产为主,其销售价格为出厂价,与发行人终端销

 售价格可比性不强,故选择上述地区乳化炸药终端销售价格进行比较。

 2、产品包装规格不同销售价格有差异。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促进民爆行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放开民爆器

 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要求各地价

 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的管理,流通环节价格由市场竞

 争形成。民爆器材价格的放开,将促进行业市场化进程,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

 展、促进行业内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推动民爆行业转型升级;但短期
内可能促使价格竞争趋于激烈,对民爆行业未来经营和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公

司销售区域全部在西藏自治区,在该区域内,除中金新联爆破、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墨竹工卡分公司各拥有的 4,000 吨/年现场混装炸药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外,目前尚无其他竞

争对手。价格放开后,发行人除对国家重点工程拉林铁路建设方的销售价格有所优惠外,截

至目前,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价格未发生大的变动,但为顺应民爆行业市场化竞争趋势,公司

将根据市场竞争及供需情况对产品价格适时做出调整,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

的影响。


    4、对重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2013 年~2015 年 6 月,华泰龙矿业为公司第一大客户,2013、2014、2015 年度公司对

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6,105.93 万元、7,924.90 万元、4,095.07 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31.69%、34.60%、16.67%。2015 年下半年,华泰龙矿业将其爆破作业业务全部移交给

中金新联爆破实施,公司销售给其的民爆产品也全部转移销售给中金新联爆破。中金新联爆

破公司拥有的年产 4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已建成,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预计 2016 年下半年

将通过验收并投产。由于中金新联爆破公司自产的工业炸药成本较低,未来其爆破作业所需

的大量炸药将以自产为主,只有因受作业面限制而需的少量规格工业炸药及雷管及导爆管仍

需从本公司采购。2013、2014、2015 年度华泰龙矿业对工业炸药的需求量为 3,508.69 吨、

4,577.53 吨、3,530.68 吨,中金新联爆破公司年产 4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投产后,华泰龙矿

业对本公司工业炸药的需求量会有较大幅度下降,如公司不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2016 年年度业绩预计: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6 年公

司营业收入 3.80 亿元—4.00 亿元,与上年同期增幅 58%—65%,净利润 1.05 亿元—1.10 亿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幅 60%—65%,预计 2016 年经营业绩不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形(前述
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

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