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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31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6-0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白艳琼女士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26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402,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000,000 股的 72.5014%。参加本次会议
的 中 小投资 者 7 名, 代 表有表 决 权股份 21126073 股 , 占公 司 股份总 数
184,000,000 股的 11.4816%。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
表股份 133,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现会议的
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
师事务所陈阳、县志强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广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唐广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丽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杨丽华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立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周立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白艳琼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白艳琼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巴桑顿珠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巴桑顿珠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磊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潘磊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2、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双海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李双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祖一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杨祖一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欧珠永青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欧珠永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3、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3.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葛洁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葛洁蓉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3.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宏玺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卢宏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3.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海群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3,400,00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刘海群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35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4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11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陈阳、县永强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高争民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