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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7-0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的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4,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8.23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29,051,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
第 2118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2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       拟置换金额
目                                诺投资金额     有资金已投入
                                                     金额
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    15,366.00    10,505.734           0.00            0.00
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年产 3,000 万发工业   10,342.00     6,722.30           154.21          154.21
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    4,502.90      4,502.90           1,546.39        1,546.39
项目

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    3,026.00      3,026.00           1,704.27        1,704.27
改造项目
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3,032.00      3,032.00           223.15          223.1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7,163.886            0.00            0.00
      总计            51,268.90     34,952.82          3,628.02        3,628.0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招股说
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进行置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628.0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6]第 211840 号)。公司以募集资金 3,62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62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予以置换。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628.02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字(2017)第 ZB10350 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高争民爆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高争民爆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会计师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