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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欧珠永青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4-1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欧珠永青2016年度述职报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欧珠永青,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
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列席参加。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
《关于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西藏矿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6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的第
二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6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
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16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考察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和独立性。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事前沟通,就审计委
员会关注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详细阐述,并交流相互观点,审核审计计划的充分性
和适当性。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时交换意见,以保证审计程序的充分和
适当。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对审计意见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以确保审计意见
的恰当性。
    (三)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督促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
同审计师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及内部控制审核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四)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内审工作,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15年内审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
的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任职资格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4、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财务运作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
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联系方式:2272402273@qq.com



                                                 述职人:欧珠永青

                                            日   期: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