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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7-02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5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7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列席人员:监事葛洁蓉、旺堆、王靠斌,高级管理人员万

红路、钟继友、周志冰、刘长江。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7 年半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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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

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丽

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担任主任委员的议案》
                                    2
    因原战略委员会成员白艳琼女士退休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人员人数不足,

现公司董事会选举杨丽华女士与原战略委员会杨祖一先生、李双海先生组成第二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杨丽华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恩

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原提名委员会成员白艳琼女士退休辞职,导致提名委员会人数不足,现公
司董事会选举张恩先生与原提名委员会欧珠永青女士、杨祖一先生组成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杨祖一先生继续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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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战略委员会成员杨丽华简历:

    杨丽华,女,中国国籍,197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6 年至 2009 年任高争集团财务处处长,2009 年至 2012 年任高争集团财务
总监, 2012 年至今任高争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7 年至 2012 年任高
争民爆有限监事,2012 年至 2013 年任高争民爆有限董事,2014 年 1 月起任高
争民爆董事,同时兼任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筹)等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兼任高争饮用水董事。2017 年 7 月 22 日起任高争民
爆董事长。杨丽华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恩简历:

    张恩,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西藏昌都地区物资公司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西藏高争
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昌都分公司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高争民
爆副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8
月 15 日起任高争民爆董事。截至目前,张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4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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