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7-04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8,898,19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36%)的股东西藏自治区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投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
超过 1,334,729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2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股份 8,898,1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8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34,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25%。(若此
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
6、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所持高争民爆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量
的 15%;在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 15%;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三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本公司预计
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
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若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背此前披露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系西藏自治区投资
有限公司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