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1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
台二期建设、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
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
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
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预定可使用
投资金额 投资额 状态日期
1、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
10,505.73 0 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增资项目
2.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
6,722.3 154.21 2.2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产线建设项目
3.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4,502.9 2,188.23 48.60% 2017 年 09 月 30 日
4.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3,026 2,464.92 81.46% 2017 年 09 月 30 日
目
5.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3,032 1,036.73 34.1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6.补充流动资金 7,163.89 7,176.06 100.17%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
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由原计划的 2017
年 9 月 30 日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危险货物运输在项目由原计划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公司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由于目前部分智能化
设备尚处于选型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正常投入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土地出让手续正在申请
办理,导致该项目办公场所、停车场、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未能正常建设。
因此,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信息化平台
二期建设、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
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
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
期。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